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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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4 14:49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

项目名称: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

项目流水号:PD3-2024-0048

2. 内容

大院围墙部分地基塌陷,铁栅栏大面积生锈腐烂现对大院围墙铁栅栏进行维修更换。

3. 费用

预算金额26.257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依据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00,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04室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765227933@qq.com)提交材料。经初审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7)提供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

(11)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注:现场获取时将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份;

邮箱获取时将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为一个文件发送指定邮箱获取文件(邮箱获取文件时应注明真实完整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五、供应商的确定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14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

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14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联 系 人: 巴特尔

电    话: 0471-6604568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04

邮政编码: 0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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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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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概述1. 名称项目名称: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项目流水号:PD3-2024-00482. 内容大院围墙部分地基塌陷,铁栅栏大面积生锈腐烂。现对大院围墙铁栅栏进行维修更换。3. 费用预算金额26.2575万元。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依据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00,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座804室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765227933@qq.com)提交材料。经初审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获取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7)提供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11)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注:现场获取时将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份;邮箱获取时将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为一个文件发送指定邮箱获取文件(邮箱获取文件时应注明真实完整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五、供应商的确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座814会议室磋商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座814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联 系 人: 巴特尔电    话: 0471-6604568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座804邮政编码: 010098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

项目名称: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

项目流水号:PD3-2024-0048

2. 内容

大院围墙部分地基塌陷,铁栅栏大面积生锈腐烂现对大院围墙铁栅栏进行维修更换。

3. 费用

预算金额26.257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依据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围墙铁栅栏维修更换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企业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00,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04室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765227933@qq.com)提交材料。经初审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7)提供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0)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

(11)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注:现场获取时将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份;

邮箱获取时将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为一个文件发送指定邮箱获取文件(邮箱获取文件时应注明真实完整的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五、供应商的确定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14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

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14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联 系 人: 巴特尔

电    话: 0471-6604568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C804

邮政编码: 0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