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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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5:21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PD3-2024-0063

1.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年(三年总计540000.00元

1.5 采购需求: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采购三年使用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质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熟悉党委、政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规则,对行政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较强处理经验。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未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查询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501月06日至202501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室提交报名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1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mg.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于彩香

电    话:0471—6659014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B 座

邮政编码:0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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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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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PD3-2024-00631.2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年(三年总计540000.00元)1.5 采购需求: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6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采购三年使用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质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熟悉党委、政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规则,对行政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较强处理经验。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供应商未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查询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2.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室。3.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室提交报名材料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七、公告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mg.gov.cn)八、联系方式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 系 人:于彩香电    话:0471—6659014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B 座邮政编码:010098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PD3-2024-0063

1.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年(三年总计540000.00元

1.5 采购需求: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采购三年使用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质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熟悉党委、政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规则,对行政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较强处理经验。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未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查询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501月06日至202501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8室提交报名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1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mg.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于彩香

电    话:0471—6659014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B 座

邮政编码:0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