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信用,继续为项目资金有效利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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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14:27

   使用信用记录是推行“放管服”的重要内容,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申请者的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过程中依法依权限查询行政相对人在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记录,将信用记录作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将信用记录核查工作作为必要环节,做到“逢审必查”,应查未查的,不得实施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
    2023年,我委共对18660个行政相对人查询了信用记录,被相关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有741个,其中,被纳入全国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有48个,均被限制申报项目。在所有行政处罚中,按照处罚行业领域划分,生态环境占18.85%,应急占16.86%,能源占9.36%,市场监管占8.94%,政法占6.48%,自然资源占6.4%,税务占6.27%,城市管理占5.12%,公安占5%,林草占4.11%,交通运输占3.68%,住房和城乡建设占2.88%,水利占1.82%,卫生健康占1.74%,农牧占0.72%,财政占0.63%,人力资源占0.3%,统计占0.25%,工业信息化占0.21%,金融、商务各占0.13%,发展改革占0.08%,文化旅游广电占0.04%。

2024年,我委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过程中依法依规严查信用,为项目资金有效利用保驾护航。

2024年1月,我委共对1384个行政相对人查询了信用记录,被相关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有60个。在所有行政处罚中,按照处罚行业领域划分,应急占28.76%,生态环境占23.01%,自然资源占12.39%,能源占7.97%,消防占6.2%,市场监管占5.31%,林草占4.43%,交通运输占3.1%,税务占2.65%,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信各占1.33%,城市管理、水利、农牧各占0.88%,卫生健康、统计各占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