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作为规划实施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部署,内蒙古自治区迅速行动,召开全区中期评估启动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工作总体要求、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在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8月31日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9月22日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9月26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从评估情况看,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顺利,确定的20项主要指标进展良好,4项指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各项重大战略任务进展顺利、亮点纷呈,国家“十四五”规划涉及内蒙古的6项重大战略任务和18项重大工程稳步推进,自治区确定的459项重大行动计划、重大工程、重大平台加快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中期评估报告还深入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研究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纲要》实施的针对性政策举措。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确保顺利完成《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奋勇争先闯新路、进中游,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多内蒙古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