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3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6 14:49

(2021)内发改办提复字第13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039号提案的答复


贾洪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西辽河流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提案收悉,建议“将西辽河流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并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在国家统一规划设计下,尽快开工建设”,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第六章“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第二节“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与湿地保护修复”中的专栏4提出“实施西辽河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工程,开展生态修复和林草植被恢复,保护和建设生态湖滨带和水源涵养带,优化防护林树种结构”,明确了重要江河流域及重要水源地生态恢复等重点任务,已将西辽河流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

二、 国家“十四五”规划在专栏14中也提出部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后续我委将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西辽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资金支持。

三、我委将建议自治区林草局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争取将该工程纳入相关“十四五”专项规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签 发 人:龚明珠

联 系 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665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