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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发改办提复字第104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077号提案的答复
乌兰格日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安盟建设“精品边防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促进边境地区发展政策体系
2022年以来,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促进边境地区发展战略部署,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国家〈支持东北边境地区提升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通过有针对性的特殊政策扶持边境地区发展。
二、积极支持边境地区边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协同自治区边防办组织编制自治区年度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报告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2022年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83亿元,其中兴安盟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648万元,支持了边防交通保障、拦阻报警、指挥监控、辅助配套等4大类27项边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改善了我区7个盟市的边防防卫警戒、维权执法和查验监管条件,为我区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管控体系提供了有效基础保障,为进一步强边固防和为国戍边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争取兴边富民中心城镇建设助力边境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积极争取兴边富民行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67亿元,较上年度增加1.21亿元。其中支持兴安盟阿尔山市2.37亿元,文化、旅游、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10个项目建设,有力弥补了阿尔山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了聚人能力,推动实现稳边固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目前正在开展2023年边海防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工作,我们将主动指导相关边境旗县有针对性的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争取获得更多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助力兴安盟“精品边防”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签发人:龚明珠
承办人:张大江
电 话:0471-665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