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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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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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发改办提复字第105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506号提案的答复


卢利明委员:

您提出关于深入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精准实策,高位推动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协同发展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先后起草印发了《新时代支持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发改振兴字〔2021〕286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实施方案》(内发改振兴字〔2022〕1162号)、《内蒙古自治区落实国家〈支持东北边境地区提升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2〕2039号)等自治区层面文件,对边境地区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边境城镇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推进边境地区产业发展,统筹边境地区城乡发展、加快重点城镇建设、强化边境地区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提供了行动路径。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守边固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牵头和协同责任部门,会同自治区守边固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二、“跑部进京”争取资金,为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十四五”以来,我委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4.56亿元,支持243个项目建设。其中,争取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13.09亿元,重点支持了阿尔山市、乌拉特中旗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53个项目建设,有力的弥补了以上两个地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切实增强了边境试点城市聚人能力;争取边海防基础设施专项3.42亿元,43个项目,重点支持了边防交通保障、拦阻报警、指挥监控、辅助配套等4大类边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改善了我区7个盟市的边防防卫警戒、维权执法和查验监管条件,为我区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管控体系,提供了有效基础保障。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18.05亿元,重点支持了20个边境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卫生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147个项目。

三、上下联动,助力特色产业不断发展

完善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审议印发了《自治区第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按月调度重大项目建设,按季调度工作要点和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和协调盟市领导小组同步工作等内容。2022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696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3000万元支持,重点支持全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标准体系建和内蒙古农牧业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根据边境地区资源及地域优势,为地方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服务和指导,助力我区边境地区特色产业“百化齐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和项目建设推动工作。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工作预计将从今年9月份开始,我们将积极指导边境旗县,提前梳理当地发展短板和能力弱项,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各支持方向,按照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谋划储备一批项目,推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满足资金申请基本条件。同时,对于以前年度安排在边境地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促地方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竣工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效益,提升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争取更多边境城镇纳入国家兴边富民中心城镇试点范围。2021年国家实施兴边富民中心城镇试点建设工作以来,国家资金规模逐年增加,从2021年的30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40亿元,我区争取规模超过国家平均水平。从项目实施效果看,试点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特色产业发展后劲有了显著提升。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中期评估,我们正在争取在阿尔山市召开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借此机会,积极推动我区其他边境旗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满足国家专项资金安排条件,获得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签发人:龚明珠

承办人:李  程

电  话:0471-665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