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达我区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试点3000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4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部署,着力提升森林管护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于2017年启动了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试点项目。根据国家《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试点方案(2017-2019年)》,项目在我区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工集团)和地方国有林场实施,规划试点建设管护用房719个,其中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工集团)443个、地方国有林场276个。项目投资标准为:新建或重建改造管护用房,每个投资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万元;加固改造管护用房每个投资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万元;功能完善管护用房每个投资1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万元。按照国家要求,林业厅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分别组织编制并批复了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护用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国家于2017年和2018年分别安排了投资任务,已经实施建设管护用房426个,其中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工集团)263个、地方国有林场163个。经争取,2019年国家切块将方案中剩余任务全部安排完毕,共下达我区建设管护用房293个,其中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工集团)建设180个,下达总投资39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企业投资900万元);地方国有林场建设113个,下达总投资256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地方配套5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