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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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16:04

     2024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我区资源禀赋,特别是水资源条件,把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意见和盐碱地综合利用有机贯通、紧密结合,科学提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应纳尽纳。同时,坚持系统观念,站在推动“五大任务”高度,分析盐碱地综合利用问题,牵住科技支撑这个“牛鼻子”,种质资源、耕地保护和治水、改土、改种协同推进,各类农业、水利、生态政策协调配合,三大片区量身定制具体措施,形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合力。在工作安排方面,《实施方案》在强化“有序”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有力”和“有效”,立足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基础,任务更聚焦、措施更精准、目标更具体,力争让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能落地,第一年就见实效、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