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以工代赈工作,带动群众务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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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8 16:12

积极推进以工代赈工作,带动群众务工就业

  

2023年,全区实施各类以工代赈项目178个,覆盖12个盟市和63个旗县(区、市),带动群众就业18309名,发放劳务报酬25379万元,人均增收1.38万元。

一、组织实施中央专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81个,吸纳群众就业5150名,发放劳务报酬5769万元,人均增收1.12万元。

2023年,自治区争取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4658万元,实施项目81个,吸纳群众就业5150名,发放劳务报酬5769万元,与2022年相比,争取中央资金同比增长78%。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9373万元,实施项目30个,吸纳群众就业2503名,发放劳务报酬3009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5285万元,吸纳群众就业2647名,发放劳务报酬2760万元。

二、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56个,吸纳群众就业9738名,发放劳务报酬16698万元,人均增收1.71万元。

2023年,自治区分3个批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适用以工代赈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列入清单项目56个,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农牧、城镇建设、生态建设、文旅、体育等领域,吸纳群众就业9738名,发放劳务报酬16698万元,人均增收1.71万元。

三、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41个,吸纳群众就业3421名,发放劳务报酬2912万元,人均增收0.85万元。

2023年,自治区能源局、乡村振兴局和鄂尔多斯市分别建立农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库,实施项目41个,吸纳群众就业3421名,发放劳务报酬2912万元,人均增收0.85万元。

通过实施中央专项资金、重点工程、农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项目,为当地群众特别是返乡农牧民、防返贫监测对象及时提供务工岗位,打造了农村牧区就业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发挥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厅际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以工代赈工作质效,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的政策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