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125/2015-0471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内发改规范字[2015]11号
成文日期 2015-12-25 公文时效 废止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125/2015-0471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内发改规范字[2015]11号
成文日期 2015-12-25
公文时效 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一键下载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201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doc

一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