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1-6808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物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1-6808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物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8〕736号)同时废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