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0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08年,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我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为充分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实施后出现的各种情况,对《条例》开展了广泛认真的宣传学习。一是召开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研究并制定全委和全系统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计划,将《条例》学习宣传与干部培训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全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多次召开各处室信息员会议,强调《条例》实施重要性,解读《条例》实质内容,做好《条例》实施前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三是将《条例》公布在内部办公网上,要求全委同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做好《条例》实施的思想准备。 

  (二)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总责,由办公室、法规处和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投资、工业、能源、价格、收费等主要部门参与,其它处室配合,制定了清理我委政府信息(2003-2008年)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工作组织机构、清理范围、清理原则、清理程序、清理工作方式等。2008年4月底基本完成对我委2003-2008年所印发的文件信息的清理工作,明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理出本委主动公开文件及其它信息530多条,分类后及时上网公布。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审核程序、审核内容以及责任追究,实行业务处室初审,办公室终审的双级审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文件起草发布审核同步进行,增强了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规范和信息公开过程的可操作性,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安全。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内容、获取方法、受理机构、公开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等进行说明,对信息分类、获取方式、机构名称、联系电话等内容予以明确。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工作文书,基本形成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 

  二、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依法清理各种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价格收费方面,按照国家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要求,及时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全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责令经营性收费单位按规定减半收费,并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认真贯彻农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对农畜产品经营户和运输户收费负担情况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保留、取消、减低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医疗收费清理,重点对自治区直属高校教育收费进行了清理,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在对公民临床用血收费项目成本进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核定了临床用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在全区开展了涉农涉牧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对农牧民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育、用水用电等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整顿治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方面,认真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委内工作程序,规范了项目管理,并结合机构改革,积极研究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解决职能交叉问题。 

  (二)构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 

  2005年制定了《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并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明确了投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实施管理、监督管理,在安排项目和资金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实行委务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认真执行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同时认真执行我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在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等监督,保证了行政权力在公开公正透明运行。同时,为规范行政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由我委规划处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针对我委工作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以保证各项工作公正、公平开展。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办事事项、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和各业务处办公电话、监督电话,组织专门机构、专人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综合处负责全委重大事项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通过媒体公布各类政府信息,涉及所有的价格审批均通过媒体和公告的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二是在我委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我委召开的各类会议、工作动态、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工作日程等内容,方便办事人员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三是全面实行重大事项专家咨询评估论证、听证会制度。制定的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均通过网络、召开座谈会、信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努力提高规划政策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均按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发挥自治区项目评审中心作用,全年经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共136多项,保证了项目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价格听证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的价格调整,全部实行价格听证,相继出台的居民供热价格调整等政策,都适时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有关政策的顺利出台。 

  四、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初步打算  

  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09年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做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信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四是做好化解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重大政策宣传,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注意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发布重大事件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