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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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6 10:02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8个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地区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率先研究起草,并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全国首个省级地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分两个阶段提出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优化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制度,推动构建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以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为辅、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十五五”时期,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坚持节约优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围绕主要目标,《工作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包括优化能耗调控政策、完善节能审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强化精准动态监测。二是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包括建立盟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完善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包括碳排放双控目标设定、评价考核、项目碳排放评价、地区碳预算管理、企业碳排放管理、碳双控形势监测。四是健全完善碳排放双控配套政策体系,包括标准计量认证、市场化机制、科技支撑、法制保障。五是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包括绿电消纳利用、生态系统碳汇应用、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零碳低碳园区建设。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为扎实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2024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围绕《工作方案》拟订的各项任务,以2024年底开展碳排放双控试评价为目标,细化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坚持统计核算先行,围绕盟市、企业、生态系统、碳减排四个方面建立健全统计核算方法制度,开展试统试算。二是同步推进评价考核、项目碳评、地区碳预算、形势监测等核心制度建设,确保数据基础条件成熟后即可投入实施。三是以重点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碳减排量市场化交易机制为“先手棋”,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四是协同推进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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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级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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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级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8个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地区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率先研究起草,并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全国首个省级地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分两个阶段提出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优化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制度,推动构建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以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为辅、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十五五”时期,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坚持节约优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围绕主要目标,《工作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包括优化能耗调控政策、完善节能审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强化精准动态监测。二是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包括建立盟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完善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包括碳排放双控目标设定、评价考核、项目碳排放评价、地区碳预算管理、企业碳排放管理、碳双控形势监测。四是健全完善碳排放双控配套政策体系,包括标准计量认证、市场化机制、科技支撑、法制保障。五是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包括绿电消纳利用、生态系统碳汇应用、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零碳低碳园区建设。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扎实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2024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围绕《工作方案》拟订的各项任务,以2024年底开展碳排放双控试评价为目标,细化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坚持统计核算先行,围绕盟市、企业、生态系统、碳减排四个方面建立健全统计核算方法制度,开展试统试算。二是同步推进评价考核、项目碳评、地区碳预算、形势监测等核心制度建设,确保数据基础条件成熟后即可投入实施。三是以重点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碳减排量市场化交易机制为“先手棋”,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四是协同推进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等相关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8个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地区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率先研究起草,并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全国首个省级地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分两个阶段提出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优化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制度,推动构建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以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为辅、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十五五”时期,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坚持节约优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围绕主要目标,《工作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包括优化能耗调控政策、完善节能审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强化精准动态监测。二是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包括建立盟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完善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包括碳排放双控目标设定、评价考核、项目碳排放评价、地区碳预算管理、企业碳排放管理、碳双控形势监测。四是健全完善碳排放双控配套政策体系,包括标准计量认证、市场化机制、科技支撑、法制保障。五是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包括绿电消纳利用、生态系统碳汇应用、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零碳低碳园区建设。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为扎实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方案》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2024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围绕《工作方案》拟订的各项任务,以2024年底开展碳排放双控试评价为目标,细化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坚持统计核算先行,围绕盟市、企业、生态系统、碳减排四个方面建立健全统计核算方法制度,开展试统试算。二是同步推进评价考核、项目碳评、地区碳预算、形势监测等核心制度建设,确保数据基础条件成熟后即可投入实施。三是以重点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碳减排量市场化交易机制为“先手棋”,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四是协同推进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