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 全力推进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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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7 12:0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总动员、总部署。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发挥好职能,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近日,内蒙古日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

内蒙古日报: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相关改革事宜?

龚明珠: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立足政策研究、规划计划、项目投资、改革创新、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五大职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自我革新和转变作风为抓手,全力推进改革事项落地见效,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正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加快推进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有解思维,一体推进“改问题、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第一时间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任务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着重强调了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我们在积极承接自治区37项牵头改革任务的同时,深挖潜能、自觉增加了4项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并对全部41项牵头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分别制定了单项工作方案。目前,所有牵头任务已全部启动,2024年16项任务已完成9项,其他7项可按计划在年内完成,计划在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41项牵头改革任务。

内蒙古日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今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推进经济体制领域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新实效?

龚明珠:我们着力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经济体制领域改革,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方面,起草完成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支持未来产业发展方案(初稿)》,印发《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优化8大重点产业布局,前瞻性谋划5项未来产业,推动全区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5%和4.4%。

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方面,建立了重点民营企业党委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机制等3项制度,牵头制定了《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负面清单》《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倡导清单》。同时,持续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截至9月底,全区民营经营主体同比增长7.15%。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机制方面,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15+9防范事项清单,启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完善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印发《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长效机制的意见》。健全价格机制,进一步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城镇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动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健全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东三省等区域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链、工作链、责任链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构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机制,形成了《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机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四大体系”建设,推动始发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增效。截至10月,全区中欧班列开行381列,同比增长15.1%。深化生态文明改革机制,形成《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26条完善大宗固废回收利用产业政策。创新生态产品多元价值转化路径实现机制,制定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方案》,推动3个盟市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设碳资产综合管理平台。

内蒙古日报:行政权力运行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推动此项改革?

龚明珠:今年以来,我们以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在前期对行政权力“应取尽取、应放尽放”的基础上,深挖潜能、谋划实施了4项行政权力运行改革。

一是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改革。进一步完善盟市节能行为监督检查清单及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减少过程监管、加强结果监督与运用,制定印发了《各盟市节能行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

二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优化升级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本,将现有重大项目调度工作全部纳入平台。

三是信用信息归集及共享应用体系改革。优化信用信息报送机制,拓展应用场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公共决策环节改革要求,开展了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评审制度)改革,以有效发挥专家咨政建言、支撑科学民主决策、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目前已制定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评审制度)改革方案》。

内蒙古日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不断提升发展改革部门服务两件大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效率?

龚明珠:今年以来,我们以优化提升服务为抓手深入转变作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 深入转变工作作风的意见》,提出了3方面16条意见要求。制定了20句80字《工作服务接待守则》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资金分配“七不准”(暂行)》,明确提出在行政许可及资金分配中的负面行为清单,详细界定了禁止事项,推动服务意识与标准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发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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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 全力推进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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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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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 全力推进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总动员、总部署。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发挥好职能,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近日,内蒙古日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内蒙古日报: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相关改革事宜?龚明珠: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立足政策研究、规划计划、项目投资、改革创新、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五大职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自我革新和转变作风为抓手,全力推进改革事项落地见效,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作出积极贡献。我们正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加快推进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有解思维,一体推进“改问题、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第一时间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任务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着重强调了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我们在积极承接自治区37项牵头改革任务的同时,深挖潜能、自觉增加了4项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并对全部41项牵头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分别制定了单项工作方案。目前,所有牵头任务已全部启动,2024年16项任务已完成9项,其他7项可按计划在年内完成,计划在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41项牵头改革任务。内蒙古日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今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推进经济体制领域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新实效?龚明珠:我们着力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经济体制领域改革,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方面,起草完成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支持未来产业发展方案(初稿)》,印发《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优化8大重点产业布局,前瞻性谋划5项未来产业,推动全区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5%和4.4%。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方面,建立了重点民营企业党委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机制等3项制度,牵头制定了《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负面清单》《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倡导清单》。同时,持续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截至9月底,全区民营经营主体同比增长7.15%。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机制方面,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15+9防范事项清单,启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完善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印发《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长效机制的意见》。健全价格机制,进一步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城镇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动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健全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东三省等区域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链、工作链、责任链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构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机制,形成了《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机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四大体系”建设,推动始发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增效。截至10月,全区中欧班列开行381列,同比增长15.1%。深化生态文明改革机制,形成《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26条完善大宗固废回收利用产业政策。创新生态产品多元价值转化路径实现机制,制定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方案》,推动3个盟市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设碳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内蒙古日报:行政权力运行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推动此项改革?龚明珠:今年以来,我们以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在前期对行政权力“应取尽取、应放尽放”的基础上,深挖潜能、谋划实施了4项行政权力运行改革。一是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改革。进一步完善盟市节能行为监督检查清单及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减少过程监管、加强结果监督与运用,制定印发了《各盟市节能行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二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优化升级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本,将现有重大项目调度工作全部纳入平台。三是信用信息归集及共享应用体系改革。优化信用信息报送机制,拓展应用场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公共决策环节改革要求,开展了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评审制度)改革,以有效发挥专家咨政建言、支撑科学民主决策、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目前已制定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评审制度)改革方案》。内蒙古日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不断提升发展改革部门服务两件大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效率?龚明珠:今年以来,我们以优化提升服务为抓手深入转变作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 深入转变工作作风的意见》,提出了3方面16条意见要求。制定了20句80字《工作服务接待守则》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资金分配“七不准”(暂行)》,明确提出在行政许可及资金分配中的负面行为清单,详细界定了禁止事项,推动服务意识与标准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发改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总动员、总部署。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发挥好职能,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近日,内蒙古日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

内蒙古日报: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相关改革事宜?

龚明珠: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立足政策研究、规划计划、项目投资、改革创新、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五大职能,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自我革新和转变作风为抓手,全力推进改革事项落地见效,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正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加快推进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有解思维,一体推进“改问题、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第一时间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任务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着重强调了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我们在积极承接自治区37项牵头改革任务的同时,深挖潜能、自觉增加了4项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并对全部41项牵头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分别制定了单项工作方案。目前,所有牵头任务已全部启动,2024年16项任务已完成9项,其他7项可按计划在年内完成,计划在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41项牵头改革任务。

内蒙古日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今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推进经济体制领域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新实效?

龚明珠:我们着力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经济体制领域改革,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方面,起草完成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支持未来产业发展方案(初稿)》,印发《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优化8大重点产业布局,前瞻性谋划5项未来产业,推动全区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二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5%和4.4%。

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方面,建立了重点民营企业党委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机制等3项制度,牵头制定了《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负面清单》《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倡导清单》。同时,持续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截至9月底,全区民营经营主体同比增长7.15%。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机制方面,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15+9防范事项清单,启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完善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印发《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长效机制的意见》。健全价格机制,进一步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城镇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动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健全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东三省等区域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链、工作链、责任链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构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机制,形成了《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机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四大体系”建设,推动始发中欧班列扩容提质增效。截至10月,全区中欧班列开行381列,同比增长15.1%。深化生态文明改革机制,形成《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26条完善大宗固废回收利用产业政策。创新生态产品多元价值转化路径实现机制,制定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方案》,推动3个盟市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设碳资产综合管理平台。

内蒙古日报:行政权力运行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推动此项改革?

龚明珠:今年以来,我们以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在前期对行政权力“应取尽取、应放尽放”的基础上,深挖潜能、谋划实施了4项行政权力运行改革。

一是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改革。进一步完善盟市节能行为监督检查清单及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减少过程监管、加强结果监督与运用,制定印发了《各盟市节能行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

二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优化升级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本,将现有重大项目调度工作全部纳入平台。

三是信用信息归集及共享应用体系改革。优化信用信息报送机制,拓展应用场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公共决策环节改革要求,开展了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评审制度)改革,以有效发挥专家咨政建言、支撑科学民主决策、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目前已制定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评审制度)改革方案》。

内蒙古日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不断提升发展改革部门服务两件大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效率?

龚明珠:今年以来,我们以优化提升服务为抓手深入转变作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 深入转变工作作风的意见》,提出了3方面16条意见要求。制定了20句80字《工作服务接待守则》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资金分配“七不准”(暂行)》,明确提出在行政许可及资金分配中的负面行为清单,详细界定了禁止事项,推动服务意识与标准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发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