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2-0047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物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2-0047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物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字〔2016〕207号)同时废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