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明确了成本监审定位、主体责任、监审程序、成本核定等部分内容,并就人员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定价成本监审实施主体。根据《办法》第四条“各级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履行主体责任,对成本监审结论负责”的规定,明确组织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主体为“定价机关”。

二是明确定价成本定义表述。根据 《办法》第三条规定,确定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成本的含义,同时明确定价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定价成本监审原则。为与成本监审实际需要相衔接,对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表述进一步完善。

四是明确定价成本核定的标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员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定口径。

五是修订餐厅人员和餐厅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价成本核定口径,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2013年),本次餐厅人员及相关成本纳入定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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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2 16: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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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明确了成本监审定位、主体责任、监审程序、成本核定等部分内容,并就人员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定价成本监审实施主体。根据《办法》第四条“各级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履行主体责任,对成本监审结论负责”的规定,明确组织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主体为“定价机关”。
  二是明确定价成本定义表述。根据 《办法》第三条规定,确定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成本的含义,同时明确定价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定价成本监审原则。为与成本监审实际需要相衔接,对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表述进一步完善。
  四是明确定价成本核定的标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员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定口径。
  五是修订餐厅人员和餐厅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价成本核定口径,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2013年),本次餐厅人员及相关成本纳入定价成本。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明确了成本监审定位、主体责任、监审程序、成本核定等部分内容,并就人员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定价成本监审实施主体。根据《办法》第四条“各级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履行主体责任,对成本监审结论负责”的规定,明确组织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主体为“定价机关”。

二是明确定价成本定义表述。根据 《办法》第三条规定,确定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成本的含义,同时明确定价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定价成本监审原则。为与成本监审实际需要相衔接,对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表述进一步完善。

四是明确定价成本核定的标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员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定口径。

五是修订餐厅人员和餐厅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价成本核定口径,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2013年),本次餐厅人员及相关成本纳入定价成本。